邢知字[2008]6号
通 知
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知识产权办公室,市直有关单位:
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,激励发明创造成果申请专利、依法获得保护的积极性,按照市知识产权局《暂行办法》,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资助。
一、 资助范围:依照《邢台市资助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暂行办法》,对2007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30日期间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资助。
二、 受理时间:从11月份开始申报,截止到12月15日,申请资助材料(一式两份)由邢台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窗口收集,市专利中心核准发放。望各县(市、区)及市直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。申请资助表可从http://www.xtst.gov.cn下载。
二00八年十一月三日